Goldmund 戈特孟
2018年的夏天我从欧洲回来后不久,一个朋友向我推荐《知识与爱情》这本书。那时候我们最爱谈论的是艺术,她也正打算从巴特莱毕业后不做建筑了,告别英国到美国去念艺术史。黑塞是她最爱的作家,但我从没读过。她会跟我讲:“知的快乐与爱的快乐是不同的,但和恋人在一起时,又仿佛世间所有的爱意快活都是一样的”,这样的迷思让她感到奇怪。我不明白,但那种难以言表的灵动气息为相貌平平的她增色许多——那时的我几乎是个将死之人,因而多喜欢这样洋溢着活力的生命,勇敢又浪漫。我喜欢听她讲自己的爱情故事,直陈自己的年轻,宁愿受伤害也不要后悔——我从此叫她“小丘比特”。她很快就出国离开,我久久没有翻开那本书,那齐士与戈特孟的故事随之搁置。
直到最近有空把这本书读完,我才明白当时的感应,其实都是来自书中戈特孟的投影,爱与感性的化身。我太爱他了,那样流浪的基因仿佛是刻在我的骨子里的。我想起十七岁的雨季,在幻想里下车去流浪,大概也就是戈特孟启程出走的年纪。
我爱他对爱的追求,受母亲冥冥梦中的感召踏上未知之旅,即便是走到困苦、死亡的命运。我爱他流浪中的诗意,对山川草木的感情,用细致的观察与充沛的情感体悟生命。我爱他的率真,爱憎分明,流连在美人间,也轻蔑地恨过人,但永远温柔坦诚。我有时会从字里行间读出自己,捕捉那些点点火花,我仿佛在多少个瞬间里,曾经是那样生活过的。
然而随着戈特孟老去,文字里涌现的爱意每况愈下。见证了太多荒诞的变故,无情的苦难,我能感到自己和戈特孟的心一起结痂。有时在想,是否经历的生活多了,一切都变得重复,怀旧,回忆,感怀伤时。看着戈特孟走进新的故事,只觉得荒唐,危险,终于随时要置他于死地。
想起那年正是21岁的时候,读到王小波的《黄金时代》:“那一天我二十一岁,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,我有好多奢望。我想爱,想吃,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,后来我才知道,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,人一天天老下去,奢望也一天天消逝,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。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。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,什么也锤不了我。”
如果《知识与爱情》这本书,为缓慢受锤开出的解药是理性的话——正如暮年戈特孟与理性化身那齐士的重逢,尽管不知道流浪是终于启发了他对“母亲”形象的究极感知,还是迫使他接受父性为自己的生命建立起一点点意义——我想朋友的问题或许有了答案,大概最终的快乐,是母性与父性的同体,是知与爱的结合。世间所有的爱意快活,大抵本就如此。
如今,我终于也有了这样的迷思。常和朋友讲起:“曾经以为活着的意义是快乐,于是疯子似的体味快乐。现在反而坚信生活就是荒诞受苦,倒只愿少受一些苦头。”过去的小丘比特,或许如今也老了,她大概会明白。
面对新的旅程,我总想起读到戈特孟出走时的样子,试图唤醒黄金时代式的心动,让自己能离结局时的解脱更近一些。如果我能回到2018年的21岁,想来不会告诉朋友我现今这般怯懦又无趣的想法,但若那时读到戈特孟,我想问他:
戈特孟,如果流浪了太久,你会不会想家?会不会厌倦了荒诞的生活,在哪里停留下来,陪着一个爱的人建构起新的价值?是否这就是母亲所说的“锚定”,又或者这才让你更接近父性的精神,从而造出一尊尊你所爱的像?最终谁来安妥你破碎了的动荡不安的灵魂,又带给你新的苦难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