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d 本我
因为最近重读村上春树这本书,我总是想起二十岁的时候,自己也去过一次挪威的森林。只记得旷野里白雪皑皑一片肃杀,天灰灰的,松林是黑色大地是白色,我和一帮朋友在冰冻的湖面上漫步,周遭只有脚踩进雪地里的声音。那时候我在欧洲旅行,还是个学建筑的疯子,可以说是一无所有,一个人揣着一本画册就这么走遍了整个欧洲,幻想着画完了这一本就会像柯布般有所成就。我会在柏林运河边的长椅上孤零零一坐就是一下午,在马德里的广场对着鸽子和行人描描画画,背个包在罗马的破石头堆里瞎转悠,基本是个流浪汉。可那时我无忧无虑的,没有多少钱,但想去哪儿了,随手订下车票和青旅,当天就能出发去旅行。我可以在通宵大巴上补觉,在八人间听讲不完的故事,吃当地的大排档果腹,喝老板酿的酒。世界是如此崭新的,一切地方都从未去过,一切事都从未做过——我有很多青春期的忧郁,但从不懂孤独是什么。也是那时候我开始感受到自我的存在——“我”是什么?探索得越多,我的未知越多。那时我读《挪威的森林》一无所获,只觉得自己像书里写的直子,真实世界突然撞在我身上,几乎不可承受。我去到天涯海角,给自己关禁闭,还是翻不出自我的五指山。
我了解自己的过程似乎有些太过残忍。我喜欢随着自己的性子,去荆棘里滚一圈,任其在自己的心上开一个口子,随后便在疼痛中窥见原来我是如此脆弱柔软的。等到伤口结了痂,再隔着疤痕不断叩问,又以为我是这样的粗糙坚强。于是久而久之,随着越来越明白自己,老茧越积越厚,我终于把自己封闭起来了。我好像明白了如何黯然心碎,学会了给自己疗伤,习惯了向过去的自己体面地告别。
从前总说千金难买我乐意,仿佛这是我的座右铭,把追寻自己的本心当作至高无上的快乐。如今我似乎有了千金,却买不到快乐,只觉得这是一种奢侈。终于经营起了独立后的生活,我会给自己做最爱吃的芋儿鸡,去中央公园散步,知道生活中的哪些点滴能够带给我些许安慰。但我也知道我如何不快乐,却无法逃离。
今年九月入职以后第一次回波士顿探望老友们,偶然间我们一起去瓦尔登湖游野泳。那天一头栽进湖里的瞬间我仿若重生,眼前一片碧绿只像是仙境。没了八百度的眼镜,生命只剩下色彩。犹记得那天傍晚湖水的墨绿色,山在远处,人在远处,一切都在远处,只有我自己清清凉凉,自由自在地像一条鱼,时间早已不复存在。我一口气向湖中心游出好远,想着朋友何时叫我抬头,起身时便大笑出声来。但仿佛下一刻,我就行色匆匆回到纽约,从大巴车上跳下来,通勤回家准备重启一周的工作。我在地铁上读梭罗写的书,只觉得他说我被禁锢在土地上,一阵烦躁,便索性不读了。
我这时才明白,我喜欢二十岁的自己,无忧无虑,有着无限的爱,无数可能的未来,和敞开心扉的勇气。但那个我或许像直子一样,在自我的探求中就这么死去了,只剩下从这一切痛苦中幸存下来的渡边,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地决心变成了大人,要努力坚韧地活下去。直到时空逐步坍缩,一年年都落成领英履历上的数字,我终于成了纽约城里又一个木讷无聊的程序员,虽然这大概是我过去从未设想的,但却毫不令人惊喜。
我时常幻想,如果哪天我从办公楼里下班出来,迎着最后一缕晚霞听着耳机里的白噪音木然向家走着时,在纽约街上遇到二十岁的自己,他想必也不会喜欢如今憔悴而庸碌的我吧。他会不明所以地打量我双肩包上的logo,而我继续沉默不语,就这么望向他,在第二大道和queensboro bridge相交的那个繁忙路口迎着车流人流和他擦肩而过,在轰鸣的警笛声中茫然回望,再一次心碎,淡淡微笑地对他说:“要照顾好你心里的那个自己!”不知道是太嘈杂还是出于不屑,在我的白日梦里,他从来没有回头,就这么大步流星地走了下去。